学期结束阶段及寒假学生安全提示
上传者: 华二前滩 日期: 2019-01-10 12:41:11 所属类别:校园公告 浏览量:3514
冬季期间,气候寒冷干燥,历来是传染病、消防事故的高发期。学期结束前考试阶段和春季开学前后,学生情绪波动较大,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。为保障广大中学生安全快乐过寒假,欢欢喜喜迎新春,现就学期结束阶段及寒假学生安全提示如下:
一、学校安全管理方面
1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全方位排查,积极落实“回头看”隐患整改工作。
2、对消防水管、生活水管道、天然气管道落实防冻措施。
3、落实计算机房、食堂、场馆会场、图书馆等校园重点部位消防防控措施,严防火灾隐患。
4、对操场、活动场所、教室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,不留安全隐患。
5、对食堂管理人员、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。
6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,确保设备设施良好。
7、对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和从业人员《健康证》进行检查,严防过期。
8、对食堂仓库原辅材料进行全覆盖检查,及时处理过期原料。
9、记录和使用好《食品安全工作台账》。
10、开学前,组织开展食堂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,对食堂餐具、设备进行全面消毒。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。做好“上海市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”上传和审核确认工作,及时消除平台预警信息。
11、核对“校车标牌”有效期,严防过期。
12、核对和检查驾驶员、随车管理人员持证和身心健康状况。
13、对车容车况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车辆安全带、逃生锤、灭火器、医药箱等。
14、对校车管理人员、驾驶员、随车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校车安全管理培训。
15、记录和使用好《校车安全工作台账》。
16、对校园周边治安、交通环境开展排摸治理,安排好开学后学校值日行政人员和教师,会同保安员开展护校工作。
17、继续加强晨检工作,一旦发现传染性病例,做好隔离、消毒工作。
18、加强教职员工的传染病防控培训,重点加强因诺如病毒感染引起的腹部不适的处置培训。
19、排查特殊家庭学生、性格变化异常学生情况,做好心理疏导和家访工作。
20、对未完成寒假作业的学生严禁挖苦歧视,严禁拖延报名,多给予理解和关爱。
二、学生假期安全提示和教育方面
市教委寒假安全工作提示未印发,我将市教委前几年印发的要点交流如下,具体要求等市教委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。
1、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新规。不在外环线以内,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,做文明守法小公民,环境保护小使者。
2、遵守交通法规。不闯红灯、不翻越交通隔离栏,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。未满12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,不坐副驾驶座位。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。养成走路不低头,乘车系好安全带的好习惯。
3、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。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,不去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、酒吧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。多去博物馆、展览馆、运动馆等有益身心健康的场馆。
4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。不乱接电源线,不超负荷用电,不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。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。发现火情,及时拨打119。
5、合理控制上网时间。玩游戏要有节制,不浏览不良信息,不随意群发、转发不实信息。不随意约会网友,注意保护个人和家庭信息安全。
6、加强极端天气防范。雾霾天气时,关闭门窗,减少户外活动时间,外出戴上口罩,勤换洗衣服,勤洗口鼻。
7、远离危险区域。不去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玩,不在冰面上玩耍。不擅自进入废弃工地、不在高压管线附近区域玩耍。
8、安全乘坐公共交通。不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乘坐公共交通。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,发现可疑物品,及时报告工作人员,不擅自处置。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。
9、遵守公共场所秩序。上下楼梯不拥挤打闹;乘自动扶梯时要抓好扶手,留意前方,注意脚下;发生拥挤时,不要慌乱,及时躲避,避免摔跤,不逆人流行走。
10、快乐旅行不冒险。不去尚未开发、开放的景点旅游。选择正规、信誉好的旅行社出游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、购买相关保险。